發布日期:2025-01-20 瀏覽者:4781
各市工信局(市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管委會:
根據《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關于印發〈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晉企發〔2022〕78號)等文件精神,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完成了2024年第四批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備案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確認山西嘉盛碳素科技有限公司等128家企業為山西省2024年第四批創新型中小企業(名單見附件),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對通過評價的創新型中小企業進行備案,實行動態管理;企業有效期滿當年需重新自評并向所在市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申報評價,未申報評價或評價審核不合格企業,自動取消創新型中小企業稱號。
三、各市工信局(市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心)要堅持圍繞提升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積極開展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不斷加大對各類優質中小企業支持力度,做好跟蹤服務和監測指導。創新型中小企業要聚焦主業、強化創新,努力增強核心競爭力,早日成長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為全省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山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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